一位男子在上班途中突发疾病离世的事件引发关注。该男子的工作时间为早上6点30分,但在2023年11月13日早上6点20分,在前往工作地点的路上突发心源性猝死。
据了解,该男子所在公司曾为其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。在男子离世后,其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,要求获得相应赔偿。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赔付40万元保险金。然而,保险公司对这一判决结果表示不满,并提起了上诉。
根据相关法律文书显示,二审法院认为,该男子是在上班途中因突发心源性疾病而死亡。这种情形既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的规定,也不属于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范畴,因此不满足任何一项保险责任的理赔条件。最终,二审法院作出判决,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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